“鄂尔多斯、鄂绒B股”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20日 22:3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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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20日召开董事会2009年第四次会议及监事会2009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对内蒙古鄂尔多斯多晶硅业有限公司(下称:硅业公司)投资的议案:公司拟通过硅业公司本次增资扩股投资该公司,经相关各方协商,初步拟定投资方案为:硅业公司资本金增加至10亿元,其三方股东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大股东,下称:鄂绒集团)、内蒙古鄂尔多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控股集团)、鄂尔多斯羊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实业公司)分别向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下称:国资公司)转让硅业公司股权1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转让完成后,鄂绒集团拥有硅业公司9000万元股权;控股集团和实业公司不再拥有硅业公司的股权;国资公司拥有硅业公司11000万元股权。同时,国资公司、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电冶公司)分别向硅业公司增资19000万元、36000万元、25000万元。上述转让和增资完成后,公司、电冶公司、鄂绒集团分别持有硅业公司36%、25%、9%的股权,公司及电冶公司将共同持有硅业公司61%的股权,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占有硅业公司51%的权益,取得对硅业公司的绝对控制权。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二、通过公司分别为电冶公司、电冶公司控股子公司鄂尔多斯西金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鄂尔多斯分行(下称:中国银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五亿元(期限一年)、贸易融资人民币三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为硅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申请的中长期项目贷款人民币十五亿七千万元(期限六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如上述第一项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若上述第一项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将自动失效。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6月5日上午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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