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18日 21:4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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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09年5月14日、15日和18日)收盘价格达到涨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核实确认:截止目前,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更正、补充事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且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会承诺: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重大事项。 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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