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29日 20:1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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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28日召开七届六次董事会及七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二、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2008年度审计报告所涉及保留意见之专项说明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200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及核销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七、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第四支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分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分别借款人民币2亿元、2亿元、1亿元、5亿元,期限均为叁年。 八、同意将公司所持有的2000万股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及子公司上海旭电子玻璃有限公司土地厂房(老沪闵路1111号,土地面积140960平方米,建筑面积83440.95平方米)继续质押与抵押,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借款人民币15000万元,期限为壹年。 九、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通过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述有关事项将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会议通知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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