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27日 21:3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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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24日召开四届十二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08年年末公司总股本8389387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0元(含税)。 二、通过2009年度技术改造计划。 三、通过200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通过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46.54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家银行最终核定的为准)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和2008年度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调整的议案。 八、通过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通过续聘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续聘上海方达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法律顾问。 十一、同意公司对所属热轧薄板厂[2008年底资产账面总值4191.8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299.95万元),下称:薄板厂]实施全面停产进行转型升级。同时,撤消薄板厂编制;薄板厂生产线的设备等固定资产,按有关政策和规定进行清理确认并按程序逐一审批后处置。 十二、同意关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1.56元,下称:富春紫光)股权变更及增资事项:富春紫光的股东杭州钢铁厂工贸总公司、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和浙江省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将持该公司13.75%、3.75%和3.75%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钢铁集团公司(下称:杭钢集团);同时,富春紫光向杭钢集团和富春有限公司定向增发8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增资8000万元,其中杭钢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6000万股。上述股权转让价格及增发价格均以相关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公司和浦华控股有限公司放弃增资扩股。完成本次增资扩股后,富春紫光注册资本将由8000万元增加到1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杭钢集团、公司分别持有7700万股、2985.5万股(占股本总额的48.12%、18.66%)。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方案尚待报经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商务部核准后实施。 十三、同意公司将参股20%的子公司浙江钱塘港口物流有限公司(项目用地的征迁、四自河道的开发这两个基本建设条件由于相关原因始终没有得到解决,致使拟建设的仓储物流基地项目无法实施)注册资本金由6000万元减少为3000万元,各方股东出资比例仍保持不变。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5月22日上午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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