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26日 17:54 |
作者: |
|
| |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23日召开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及四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8年末总股本25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元(含税)。 二、同意公司2009年向有关银行申请融资最高额度合计叁亿叁仟万元人民币。 三、通过续聘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同意公司以每股1元的原价与参股公司福建泉州市龙珠酿酒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下称:龙珠公司)其他股东一并转让所持有的龙珠公司40%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龙珠公司股权。 六、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八、同意公司为持股81%的福建燕京惠泉啤酒福鼎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福鼎支行申请承兑或短期借款所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间为2009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三年)。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846179.20元。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5月19日上午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他事项。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