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23日 19:1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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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于2009年3月5日与江苏远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甲方)签署了《项目合作协议》(下称:两方协议);乙方于2009年3月12日与甲方作为共同体与 Mass Globy Co.,Ltd.签署了《关于运营与维护 Sudan Mass Globy 水泥厂(下称:水泥厂)的合同》(下称:三方合同)。甲方取得水泥厂管理和维修项目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经双方同意可延长至7年)。乙方主要负责水泥厂运营和维护。 按照《两方协议》约定,水泥厂正常生产后,甲、乙方收取每吨熟料价格分别为1.4美元、3.6美元,超产奖励为甲、乙双方每吨熟料分别收取3.5美元、6.5美元。如实际产量达不到设计能力时,业主之罚款按同样比例由甲乙双方承担。 按照《三方合同》,在水泥厂正常生产后,公司每年可取得收益约500万元人民币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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