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22日 21:3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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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获知:根据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乐山中院)有关《协助执行通知书》,关于峨眉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市支行分别申请对华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伦集团)财产保全三案,乐山中院冻结了华伦集团持有的公司4095066股无限售流通股和40137185股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自2009年4月20日起至2011年4月19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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