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22日 19:2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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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21日召开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及四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关于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四、通过公司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6.9亿元、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议案。 五、通过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八、通过公司与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宁糖业)互保延期的议案:在双方原签订的贷款互保协议于2009年12月31日期满后,将互保期限延长3年(即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互为担保累计金额最高仍为人民币3亿元,担保方式为保证。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为南宁糖业担保总额为4000万元,南宁糖业以价值18581.17万元的资产为公司提供贷款反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3000.0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900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省安龙华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000万元。 九、通过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5月15日上午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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