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19日 15:1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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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16日召开四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及四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关于提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议案。 四、同意公司拟以84台(套)机器设备(评估值为16590.43万元)作抵押物,向中国农业银行铜陵分行贷款3000万元;拟以北厂区宗地及建筑物(评估值分别为1464.14万元、3804.82万元)作为抵押(抵押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向中国工商银行铜陵分行申请额度为3500万元的融资。 五、同意拟向中国银行铜陵分行申请短期授信不超过人民币柒仟万元的各类授信业务,有效期一年。 六、通过续聘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八、同意公司控股96.9%的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下称:峰华电子)增加注册资本:本次增资由公司以货币方式购买全部增资股份1000万元,峰华电子另一股东方放弃购买本次增资股权。本次增资后,峰华电子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公司全部出资额2938万元,占其股份总额的97.93%。 九、通过公司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5月8日上午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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