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19日 15:1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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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16日召开三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及三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2008年末总股本247573834股为基数,每10股送2股派人民币0.60元(含税);同时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股。 三、通过续聘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对前期已披露的2008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变更或调整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七、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杭萧钢构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青岛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壹年。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27500000.00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八、通过《关于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的核查报告》。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5月21日上午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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