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19日 15:1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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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16日召开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及四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976970554股为基准,每10股派0.7元(含税)。 三、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2009年度向有关银行申请1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将相关下属子公司纳入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并在其使用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下属同方工业有限公司、同方(哈尔滨)水务有限公司纳入到公司曾向开发银行申请的38亿元授信额度内,并在该等公司使用此授信额度时为其提供担保;为因特殊业务模式导致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 七、授权公司总裁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将公司经营中闲置资金用以实施银行产品理财。 八、同意公司为控股76%的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进出口银行申请的5亿元出口卖方信贷额度提供续保(担保期限为三年)、为其向南洋商业银行申请的一千万美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截至2009年2月28日,公司担保余额为11.60亿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45亿元),无对外逾期担保。 九、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方光盘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9800万元,公司直接持股98.98%,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同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2%)实施分立,分立后存续公司名称不变,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分立公司名称为北京同方光盘股份有限公司(暂名),注册资本为1800万元。分立后,公司对上述两公司持股比例不变。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5月15日上午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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