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17日 19:2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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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上实南开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上实南开)日前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高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受理上实南开对北京世纪中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北京中基)逾期交房的起诉。公司现将该诉讼事项情况公告如下: 上实南开于2006年6月12日与北京中基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上实南开向北京中基购买北京东城区工体三号综合楼1-21层地上建筑面积共26000平方米,总价款为4.78亿元人民币;北京中基应当在2006年12月31日前向上实南开交付标的房产,并无偿赠送50个地下车位给上实南开。上实南开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部购房款,标的房产已完成建筑施工,但上实南开经多次催告,北京中基至今仍未向上实南开交付标的房产。 为此,依据有关规定,上实南开于2009年4月2日向北京高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判令北京中基按合同约定条件向上实南开交付工体综合楼1至21层全部地上建筑以及50个地下车位(下合称:标的资产),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办理标的资产的竣工验收手续;北京中基支付至标的资产实际交付之日的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人民币117731400元(从2007年1月1日起暂计算至2009年3月31日);北京中基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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