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15日 22:2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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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14日召开五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及五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审计机构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三、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四、通过关于核销部分无法收回应收款项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个别应收帐款处置损失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对公司固定资产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后不计提减值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对公司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议案。 八、通过公司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2009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101000万元的议案。 九、通过关于继续用公司碱回收二厂等设备以及新增热电厂6#炉设备作为抵押物,向中国工商银行沙县青州支行申请上限为10000万元的抵押贷款(期限至2011年12月31日)的议案。 十、通过用公司碱回收一厂新建4#炉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向中国银行沙县支行申请上限为5000万元的抵押贷款(期限至2014年12月31日)的议案。 十一、通过关于实施废水深度处理技改工程的议案,项目总投资为4103.55万元,其中申请国家环保专项资金补助15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603.55万元。 十二、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以承债方式,对其全资子公司深圳镭波公司实施吸收合并。 十三、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2009年度交易预计的议案。 十四、通过关于用公司持有的兴业银行股票作为质押物,向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申请总量为人民币6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三年)的议案。 十五、通过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六、通过关于推荐公司第六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十七、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5月8日上午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另,公司工会于2009年4月10日召开八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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