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15日 21:3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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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与中国工商银行厦门思明支行(下称:思明支行)签订《执行和解及担保协议》(下称:协议)的议案:确认公司尚欠思明支行贷款本金2880万元及利息10841534.98元(利息暂计至2009年3月20日);公司分四期偿还思明支行欠款本金及利息,其中2009年、2010年、2011年分别归还本金80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2012年归还剩余本金及利息;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大有同盛贸易有限公司将所持云南玉溪鑫盛矿业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质押给思明支行;协议生效后,思明支行即向执行法院申请解除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雄震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雄震集团)持有的公司2808万股股权的查封。 二、同意公司与雄震集团的控股股东深圳市泽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泽琰实业)签订《借款合同》,公司拟向泽琰实业借款人民币壹仟万元,借款期限一年,本次借款不计利息,将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5月5日上午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一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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