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08日 22:5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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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8日召开五届十次董事会及五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 三、通过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四、通过续聘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09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控股76.9%的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为安丘盛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丘支行(下称:安丘支行)申请办理的流动资金贷款300万元整提供担保;为安丘市供电公司在安丘支行申请办理的流动资金贷款800万元整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担保方式均为信用保证,期限均为1年。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3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3000万元。 六、同意公司以母公司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成都喜玛拉雅酒店有限公司的酒店楼层提供抵押担保,向中国农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拉萨康昂东路支行申请1亿元的流动资金授信,期限1年。 七、同意公司潍坊浩特电气分公司以有关土地及房产作为抵押,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800万元整,期限半年。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5月13日上午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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