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08日 20:3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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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0月25日在相关媒体刊登的“公司关于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物产元通)有关诉讼情况公告”诉讼金额有遗漏,物产元通于2008年10月8日至13日对常熟星岛新兴建材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提起了七项诉讼,根据相关审计结果,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诉讼总标的为176906424元,其中,本金169238469元,违约金7667955元。 根据涉诉的四家公司债权银行的申请,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已于2008年11月18日裁定涉诉的四家公司重整。2009年2月9日至13日,涉诉的四家公司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进行债权的申报和审核工作。 至本公告日,尚无法估计诉讼程序最终结束时间,公司也无法估计可能造成的损失情况,物产元通的注入资产的验资工作尚无法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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