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29日 17:3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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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27日召开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及三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会计政策调整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2008年提取八项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2008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2008年关联交易发生额共计人民币3185.80亿元,其中买入人民币1214.51亿元,卖出人民币1971.29亿元,均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上限范围内。 四、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 五、通过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200亿元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867.02亿股为基数,每股派人民币0.09元(含税)。 七、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年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决定2009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八、通过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2009年度境内及境外核数师的议案。 九、通过《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的议案。 十、通过关于公司董、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十一、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年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有效期自公司此次股东年会批准时至下一次股东年会结束时止。 十二、通过提请股东年会给予公司董事会发行新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分别可配发、发行及处理最多现已发行内资股及境外上市外资股的20%的股份。 十三、通过关于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收购成品油管道、青岛石化、石化纤等资产、股权,并出售金陵分公司化肥装置资产的议案。 上述有关议案须提交公司2008年股东年会审议,会议通知将临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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