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29日 17:3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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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25日召开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及五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217447402股为基数,每10股送1股派0.15元(含税);同时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股。 二、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续聘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拟投资开发恒祥三期住宅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222500平方米)的议案,项目总投资3.69亿元(主要通过自筹和向银行贷款解决),建设期约为3年。 六、同意公司开展梧州制药现代科技工业基地二期项目的前期工作。 七、同意公司拟投资4000万元开发龟苓膏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项目建设期为1年。 八、通过公司为控股98.08%的子公司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制药公司)提供总额为3.5亿元人民币的信贷业务担保额度的议案,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均根据银行实际贷款期限确定。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13000万元(全部系为制药公司提供的银行贷款担保),无逾期担保。 九、同意制药公司拟向中国农村信用社梧州市区联社申请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贷款基准年利率为5.3%,贷款期限3年。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4月20日上午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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