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26日 23:00 |
作者: |
|
|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26日召开六届二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公司2008年末总股本18144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3.2元(含税);同时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 三、通过续聘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办理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同意公司为控股98.41%的子公司湖南千金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2009年5月1日-2010年5月1日期间与招商银行长沙河西先导区支行及浦发银行长沙分行株洲支行各自办理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度为2000万元。 截止日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00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4月22日上午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