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23日 20:5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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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19日召开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及六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08年末总股本28081493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0元(含税)。 三、通过关于公司向各银行申请2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宇保灵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下称:金宇保灵)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金宇保灵分别向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大学西街支行申请的8000万元、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中山支行申请的16000万元流动资金综合授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均自贷款批准之日起12个月;担保金额均为在银行核准的综合授信范围内以实际发生的贷款额为限。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数量为2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股东无逾期担保。 五、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章程修改案。 七、通过关于公司改选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 八、通过出资设立黄山金禹天安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九、聘任张增勇为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4月15日上午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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