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20日 22:5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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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19日召开四届十一次董事会及四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0.80元(含税)。 三、通过续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2009年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美元总额50万元;东方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方物流)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2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上海经贸国际货运实业有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4000万元的信用贷款担保;东方物流向银行申请2009年度无担保综合授信额度3.6亿元。以上授权融资担保期限至2010年4月30日止。 五、同意授予公司经理室利用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一级市场(新股认购)的投资;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对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处置。以上授权期限均至2010年4月30日止。 六、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4月22日上午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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