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20日 22:5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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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铜陵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铜陵市顺华合成氨有限公司、铜陵化工集团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上述三公司均与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草拟了《硫酸产品购销合同》、《液氨购销合同》、《编织袋购销合同》,约定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上述三家公司分别向公司提供硫酸400000吨/年、液氨35000吨/年、编织袋800万条/年,硫酸、液氨的价格均以市场价为基础,按不高于公司向第三方采购同类产品平均到厂价确定;编织袋的价格以市场价为基础,按不高于需方与第三方采购价格确定。 上述事项均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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