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19日 21:5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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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18日召开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及四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8198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50元(含税)。 三、同意公司2009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不含债券融资)额度为150000万元。 四、通过关于2009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各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2000万元的银行融资(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下同)保证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未售商业地产为其全资子公司成都鹭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抵押担保。 五、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成都虹波)继续为关联企业成都联虹钼业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大股东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下称:联合材料)、成都虹波分别持股51%、49%,下称:联虹钼业]提供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银行融资保证担保的议案,担保期限1年,自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成都虹波已与联合材料签订协议,约定担保风险由双方按持股比例承担。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截止2009年3月1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13143.97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六、通过关于成都虹波与联合材料对联虹钼业共同增资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成都虹波与联虹钼业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向股东大会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九、通过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4月9日上午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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