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10日 21:4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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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9日召开五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及五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年末总股本40360万股为基数,每股派0.15元(含税)。 三、通过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09年修订)。 七、通过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旗下部分子公司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并且此类借款到期续贷时继续由公司提供担保,期限为2009年3月至2011年3月。其中:新增贷款,需新增提供担保及到期续贷需继续提供担保部分,担保额度合计252100000元;董事会或股东会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即将到期,续贷需继续提供担保部分,担保额度合计165800000元。担保方式均为股份保证。 公司继续为信阳市?负忧?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8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原担保已于2008年11月4日到期,公司担保责任未解除),担保期限二年。 截止2009年2月25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已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320716万元人民币及1500万美元,公司已实际提供对外担保165741万元人民币及1500万美元。则若加上本议案需增加的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347726万元。 以上议案均需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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