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09日 22:0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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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8日召开2008年度董事会(三届十九次会议)及三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暂不分配。 三、通过公司2008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 四、通过关于2009年度关联交易的提案。 五、通过关于建设搭配锌浸出渣 Kivcet(基夫赛特)直接炼铅项目(总投资65812.88万元)的提案。 六、通过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提案。 七、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八、通过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10号”(邮政编码为:412007)的提案。 九、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十、通过公司2009年度拟在十四家银行申请银行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590000万元的提案,另授权董事会在必要的情况下审议批准在2009年内新增折合人民币伍亿元以内的银行授信额度申请。该授信额度和授权有效期均至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授信额度和授权有效期当日止。 十一、通过公司2009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叁亿玖仟万元担保额度的提案。同时授权董事会在必要的情况下审议批准对该公司新增不超过折合人民币贰亿元的贷款提供担保(授权有效期至召开2009年度股东会当日止)。 十二、通过公司拟为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称:株硬集团)在2009年度提供累计总额为50000万元担保(互保;原互保协议即将到期)的提案。 公司2008年末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4215.36万元(其中对株硬集团担保人民币310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十三、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4月10日上午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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