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05日 19:4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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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3日召开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及四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取消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2亿元的互保协议(截至目前公司未给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分别与郑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大峪沟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四维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签订总额度为人民币8000万元(续签;一年期)、5000万元(三年期)、6000万元(一年期)互保协议的议案。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3亿元(含本次审议的三家公司),无逾期担保及与关联人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六、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3月27日上午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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