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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4日召开六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委托银行贷款及利息支付方式的议案。 三、同意公司为控股99%的子公司南京臣功制药有限公司(下称:臣功制药)一年内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的贷款担保额度。 截止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为50900万元,无逾期担保。 四、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南京新港医药有限公司分别将所持南京先河制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下称:先河制药)的20%、80%股权转让给臣功制药,以先河制药2008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账面值10413960.28元人民币1:1作价,确定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分别为2082792.06元、8331168.22元。转让后,公司将通过臣功制药持有先河制药100%的股权。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3月26日上午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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