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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尔”公布其及部分控股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09年03月02日 21:36 作者
      2009年3月2日,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部分控股子公司分别收到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和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时间为2008年12月23日),有效期三年。
    按照相关税收政策,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所得税将按15%的税率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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