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02日 21:3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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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百联集团)收购上海实业联合集团商务网络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华超市有限公司(下称:联华超市)21.17%股权]100%股权后,联华超市与百联集团及其联系人之间的任何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联华超市于2009年2月25日与百联集团订立的供货框架协议,百联集团于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年度向联华超市提供的商品供货最高交易总额为人民币9500万元。联华超市与百联集团现行的持续交易包括物流服务、物业管理、电费支付、物业租赁、手机买卖、预付费电子卡等方面,已签订了涉及上述交易的各项协议,交易金额继续执行各项协议约定。 上述持续性关联交易已经联华超市董事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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