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27日 22:0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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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长丰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销售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长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安徽长丰扬子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长丰扬子)签订《汽车产品采购关联交易协议》,销售公司向长丰扬子采购由其生产的皮卡等系列汽车整车产品,预计2009年的交易金额为不超过62500万元。 公司拟与长丰集团全资子公司湖南长丰汽车零部件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湖南长丰汽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下称:长丰塑料)续签《汽车零部件采购关联交易协议》[原协议(有效期三年)于2006年4月签订],公司向长丰塑料采购汽车塑料饰品等生产所需的汽车零部件,预计2009年的交易金额为不超过8000万元。 上述拟签协议的有效期均为三年。以上事项均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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