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23日 20:4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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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收购贺州市上程电力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2000万元,下称:上程电力)股权:公司根据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中关于收购上程电力股权和对其增资并建设上程水电站项目的实施方案,以自筹资金先实施收购贺州市电业公司持有的上程电力30%股权(该事项已得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有关文件的同意批复);同时,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收购珠海市卡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上程电力50.2013%的股权。上述股权的收购价格均以经评估的上程电力净资产1998.69万元为依据,确定为人民币1.00元/股,收购总价款分别为人民币600万元、10040259.98元。 二、同意公司向上程电力增资人民币1000万元(按照1.00元/股的价格进行增资),上程电力的其他股东放弃本次增资认购权。公司完成上述收购上程电力股权及对其增资后,累计出资将占上程电力注册资本3000万元的86.8009%。 三、在上述股权收购和增资完成以及相关手续完善后,同意上程电力尽快开工建设上程水电站一期工程-大田水电站项目[初步概算投资1.424亿元(最后以初步设计及竣工结算为准)],并同步推进整个上程电站移民搬迁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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