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20日 22:4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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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19日召开三届六次董事会及三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294495615股为基数,每10股派0.50元(含税)。 三、通过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2009年度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12亿元的议案,具体借款以实际发生为准。其中,公司2009年度在中国银行南昌市西湖支行的授信拟继续用公司位于南昌县小兰经济开发区汇仁大道南的128757平方米土地抵押。 五、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泰豪电源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西湖支行申请2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江西泰豪特种电机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高安支行及中国银行高安支行申请总额5000万元人民币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分别为一年、三年;为控股子公司北京泰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翠微路支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信用担保,期限两年。 截止日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39372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23024万元,为关联方担保4348万元,无逾期和违规担保。 七、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 八、通过将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08年度配股方案中配股决议有效期(将于2009年3月20日期满)及相关授权期限相应延长一年的议案,具体时间为自本议案经200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其他内容不变。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3月21日上午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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