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18日 19:2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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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9年2月18日,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5%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核实,公司不存在有关规定所涉及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回函确认:目前其尚未有同任何公司洽淡有关公司重组事宜,不存在有关规定所涉及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在未来三个月内也没有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协议或意向。 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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