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13日 22:3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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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13日召开三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河南英地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首期实收资本2000万元,目前公司出资1300万元,持有其65%的股权,公司已认缴但尚未缴付的二期出资为5200万元,下称:英地置业)其他股东出资并向其增资:公司(甲方)于同日与河南盛润置业有限公司(乙方)、河南恒基民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丙方)、自然人陈剑(丁方)、王力维(戊方)签署了《英地置业股东出资转让协议》和《英地置业增资协议》,公司以现金形式受让英地置业设立后注册资本二期出资中乙方、丙方已认缴但尚未缴付的出资1760万元、880万元及丁方、戊方已认缴但尚未缴付的出资各80万元中的60万元、70万元,合计受让出资人民币2770万元。为保证英地置业项目开发顺利进行,上述二期出资后,公司以现金形式单方向英地置业增资人民币3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英地置业注册资本将增至4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3927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8.175%;其他股东出资比例均相应下降。 二、同意公司向英地置业提供借款人民币33500万元(其中15000万元期限三年,18500万元期限三个月),利息或资金使用费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计算。 上述公司向英地置业投资和提供借款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三、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高速公路收费权质押的议案: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营业部贷款人民币26亿元(用于置换公司现有的银行短期贷款),借款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止,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基准利率下浮10%。同时,公司以京珠高速许昌至漯河段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权作为上述借款的质押担保。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3月6日上午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三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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