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12日 20:2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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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09年2月10日-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征询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目前至未来三个月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董事会确认,目前至未来三个月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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