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06日 19:4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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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与建行乌鲁木齐钢铁支行(下称:钢铁支行)签订的“代客债务调期交易”协议(起始日为2008年2月7日,到期日为2011年6月20日),公司委托钢铁支行开展与公司1750mm热轧项目专项贷款[本金为人民币11.7亿元,期限5年,年利率6.48%(至2008年初已升至7.74%)]本金对应的“代客债务调期交易”,降低财务费用。自2008年2月7日至2008年10月9日,上述协议约定的与美元挂钩的相关利率指标保持在正常区间波动,该理财产品为公司带来利息收益人民币374万元。但是,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美元利率指标从2008年10月10日起破位下行,未能回升至该协议设定的区间,至2008年12月31日,扣除前期利息收益,公司应计利息支出人民币1218.88万元。根据第三方银行初步测算,如在协议到期日前,该理财产品涉及美元利率指标始终在设定区间之外,则公司最终敞口风险约为人民币1.4亿元。 目前,该理财产品于2008年末的公允价值损失将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确定,预计会对公司年度业绩形成较大影响,但2008年度净利润仍将保持盈利水平,具体数据董事会将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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