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03日 19:1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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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09年1月23日、2月2日、3日)触及涨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夏新电子有限公司春节假期还未结束,因此预计未来的两周内,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相关重大事项及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协议或意向;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重大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及有关人员不存在泄漏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情形。 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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