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1月21日 19:2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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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公司于同日与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海信集团)控股51.01%的子公司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信电子)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公司向海信电子转让“标清机顶盒数字电视系统平台”(主要包括用于研发、生产标清数字机顶盒的相关专利16项、专有技术14项;下称:数字平台),以基准日2008年9月30日数字平台技术成果所有权评估价值2326.60万元作为交易价格。 鉴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海信集团持有其85%的股份,下称: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拟增资到5亿元,公司与海信电子拟共同对财务公司进行增资,海信集团及财务公司另一股东放弃此次增资扩股权。本次增资价格以财务公司经审计评估后的账面净资产数额为依据由各方协商确定。其中,公司本次以现金出资不超过1.1亿元认购财务公司1亿元注册资本。增资后,公司、海信电子分别持有财务公司20%的股权,海信集团对财务公司的持股比例下降至51%。本次增资需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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