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1月16日 22:5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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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司控股98%的子公司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元江镍业)发生如下关联交易: 元江镍业与公司控股股东下属控股子公司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云南锡业)签订《借款协议书》,元江镍业向云南锡业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元江镍业在取得银行新贷款后,便随即归还,利率按商业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计息。 元江镍业于2008年6月及2009年1月分别与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全资企业昆明贵金属研究所(下称:贵研所)签订了关于“镍冶炼转底炉直接还原技术开发及应用”项目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元江镍业委托贵研所开展该项目的工业化试验,合计向贵研所支付研发费用500万元(其中,2008年9月已支付250万元,剩余250万元在2009年内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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