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1月13日 19:10 |
作者: |
|
| |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普润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合称:乙方)与上海瀛浦置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下称:甲方)签订《印象春城(项目性质为住宅,总建筑面积约56万平方米)》第五街区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该街区2-9幢住宅(可售房源计91034.13平方米,可售车位约330个,其中6-9幢计42822.36平方米为动迁房源)的签约、入住等相关手续。该合同商品房的销售均价为8300元/平方米(如乙方在销售期间超过该均价,超过部分则以甲方70%、乙方30%比例分配分成),车位销售价格另定。第五街区2-5幢总代理佣金(含策划费用)为销售总金额的1%,车位佣金按每个车位总价的1%结算;动迁房源佣金为700元/套。本合同签署生效后,乙方共须向甲方支付销售保证金人民币7500万元整。委托代理销售期限自该项目正式开盘对外销售之日起至2009年10月2日止。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