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1月08日 20:0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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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北京汽配商贸分公司(下称:北京汽配)拟与中车(北京)汽修连锁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母公司控股股东之子公司,下称:北京汽修)分别签订《资产租赁协议》和《委托管理协议》,北京汽配同意将收购的北京汽修价值806.36万元的固定资产租赁给北京汽修使用,资产租赁期限为三年(即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日),租金为80万元人民币/年;北京汽修将其汽修业务委托给北京汽配经营管理,协议有效期为叁年。在委托管理期限内,北京汽修于每年的3月31日之前向北京汽配支付上年度实现净利润的60%作为托管费,首次支付时间为2010年3月31日。间隔时间不足一年的,向北京汽配支付该托管期间实现净利润的60%,支付时间为结束托管之日起两个月内。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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