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1月06日 23:0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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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获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工作在短期内难以完成,为使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收购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下称:中航一集团)、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下称:中航二集团)(截至2008年12月31日,该两公司将合并组成的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通过下属企业控制公司74.99%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分别持有的中国航空工业燃机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731.8万元人民币,下称:燃机公司)60%、40%,合计100%股权(合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52203334.00元)能够按期进行,公司决定以分期付款方式在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成功前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收购,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进行置换。公司于2008年12月31日与中航一集团和中航二集团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的补充协议(二)》,在补充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先利用自筹资金支付首期股权转让价款130000000元;剩余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122203334.00元由公司于本补充协议签署后一年内予以支付,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支付的期间利息。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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