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1月06日 20:5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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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将转让所持海南金健热带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海南金健)100%股权事宜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09年1月6日收到上述股权受让方徐志翔、邵光荣《关于合同承续及执行问题的承诺书》,其请求将现有《股权转让合同》有效承续,约定内容除涉及受让方后期款支付期限(原定于2008年12月30日之前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10万元,并代海南金健向公司偿还负债540万元)外,其他均不受影响和改变;受让方承诺于2009年1月20日之前,将合同款项全部支付完毕;否则,现有合同自然终止,受让方所有已支付款项,公司均不予退还;因延期付款所产生的违约,受让方愿按逾期时间承担责任并计算补偿金额,于2009年1月20日之前一并支付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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