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12月29日 22:1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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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近日与其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下称:华电集团)和股权分置改革(简称:股改)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有关股改承诺事项进行了沟通,根据华电集团在股改方案中作出的特别承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通过在增资扩股过程中承接华电集团增资权的方式,实现了对齐齐哈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华电集团将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的佳木斯发电厂2台3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交由公司投资建设;辽宁彰武发电公司新建2×60万千瓦机组也交由公司建设。公司将在华电集团的支持下逐步成为一个区域性的电力上市公司。 由于辽宁铁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铁岭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股改承诺时相比大幅度下滑,故华电集团将铁岭公司51%股权注入公司的承诺目前尚未完成,且难以按承诺在2008年底前完成。为此,根据有关要求,华电集团应于2008年9月27日流通的公司67031847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暂时不能上市流通,待上述承诺事项履行完成后方可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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