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12月29日 20:5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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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现将关于出售位于泰州口泰路58号资产及向泰州春兰销售公司(下称:销售公司)收购春兰商务中心大楼(下称:商务中心)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于2008年12月4日与泰州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下称:储备中心)签署的《资产出售协议》、与销售公司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储备中心于2008年12月24日将全部转让价款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到公司指定帐户,公司与储备中心于当日完成了资产交割手续;公司与销售公司于2008年12月4日完成资产交割手续,公司于2008年12月24日付清全部交易款项,并于2008年12月26日完成了收购的商务中心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变更。 上述出售资产及收购资产交易已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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