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12月28日 16:4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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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三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青银高速公路济南绕城北线(下称:济南绕城北线)委托管理协议: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高速集团)将济南绕城北线委托给公司管理,委托期自2008年12月28日通车之日起两年。代管期间,托管资产、通行费收入、运营收益归高速集团所有,公司负责承担济南绕城北线的收费、养护、路产保护、信息等运营管理工作;济南绕城北线的所有通行费收入由公司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转账,成本费用由高速集团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支付,公司包干使用。 二、通过河南许(昌)亳(州)高速公路(下称:许亳高速)委托管理协议:高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集团河南许亳公路有限公司(下称:许亳公司)将所属许亳高速(周口段)125.66公里(含8公里连接线)及其相关设施、设备(许亳公路服务区除外)委托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集团河南许禹公路有限公司(下称:许禹公司)管理,委托管理期限两年。代管期间,托管资产、通行费收入、路产赔偿收入、运营收益归许亳公司所有,许禹公司负责设置许亳高速管理机构并聘任人员,承担许亳高速的收费、养护、安全、信息等运营管理职能。相关成本费用按照协议约定由许亳公司支付。 上述交易均构成日常性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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