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12月28日 16:4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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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2008年上海辅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辅仁集团)销售力度增加,预计2008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辅仁堂制药有限公司(下称:辅仁堂)向辅仁集团销售商品额度将达到5800万元,超过双方于2008年2月1日签订的《销售意向书》中的预计金额(不超过4500万元),因此,辅仁堂于2008年12月18日与辅仁集团签署《销售意向书变更协议》,将“预计销售不超过4500万元”调整为“预计销售不超过5800万元”,增加一条款“如双方不明确解除此协议,三年内该协议自动延续有效。”,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与辅仁集团签订的《拆借资金意向书》约定,至2009年10月份,辅仁集团再拆借给公司款项累计约2900万元,用途为归还公司逾期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拆借期限一年,利率不高于拆借实际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 上述事项均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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