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12月24日 20:1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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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四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发展南沙电力有限公司(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在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现有场地内,投资建设“广州珠江电厂1×100万千瓦‘上大压小’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项目”,项目动态总投资约40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国家有权部门审批金额为准),注册资本金占项目动态总投资的25%。目前该项目已获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 上述事项需提请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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