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12月22日 19:49 |
作者: |
|
| |
2008年12月20日《证券时报》刊登题为《安徽19家上市公司入选国家级高新企业》的文章,文中提到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安徽上市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已通过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公示等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向相关部门及安徽省科技厅了解相关事宜,并得到回复,现澄清声明如下:根据有关管理办法,公司等162家安徽高新技术企业已通过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公示。国家认定办备案证书编号后,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将共同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相关规定,入选企业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三年内(含2008年),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截止目前为止,公司还没有收到正式的批准文件和证书。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