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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公布所持锦州港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08年12月18日 19:19 作者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17日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有关证明,公司于同日解除了以持有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锦州港)限售流通股5000万股及无限售流通股6000万股为质押物向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莱支行(下称:东莱支行)贷款的质押手续;并又以持有的锦州港上述股份作为质押物向东莱支行贷款11000万元,双方就此事项签署了《质押合同》,有关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及质押登记手续已在登记公司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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